第二天的《南嘉日报》,罕见地用整版的篇幅,刊登了一则寻人广告,内容如下:
友人于1989年3月13日晚九点左右,行走至南嘉县油坊巷时,被人误解侵犯一名同在油坊巷中行走的女子。
为还友人清白,让真相大白于天下,现寻找当晚在油坊巷目击到事件真相的人!
若有提供线索并由警方证实属实者,本人愿支付奖金一万元!
联系电话XXXXX。
花钱嘛,谢家最不怕的就是花钱,但是这次,就是要按谢青川的办法,花钱花到明处,让谁都无话可说!
一石激起千层浪。
这一期的《南嘉日报》,卖到脱销,南嘉县甚至是隔河相望的南嘉市,几乎人手一份。
南嘉绝大多数人的年收入,尚不足两千元,这什么人啊,提供条线索便可以立马成为万元户。
南嘉人民,只恨自己当时为啥没有出现在油坊巷中。
茶余饭后,南嘉县最大的谈资,变成了这件原以为板上钉钉的强奸案。
很多人的心中,也起了疑云。
那晚的小伙子,是不是真的是被冤枉的?不然怎么会有人舍得话这么大的价钱还他的清白?
看来,谢青川登载寻人启事的第一个目的,达到了。
与此同时,谢洪运省城的公司,连夜从省城最大的律师
事务所,请来了一名律师。
这名律师姓郑,和谢洪运差不多大的年纪,早先是法院工作人员,这些年和谢洪运一样,从国家单位辞职出来干律师。
郑律师是早年正规政法大学的毕业生,熟悉律法,熟悉公检法的办事流程,人脉很广,确实是非常适合处理这个棘手的事情。
郑律师来到南嘉,顾不上休息,便马不停蹄地赶往羁押所会见黑皮。
他想要亲口听听黑皮对这件事情的描述。
“你是说,你被江如樱抓住后,不到一分钟,便有一个中年男子冲了上来?”郑律师问道,语气中有些许的兴奋。
这种被女方诬告的强奸案,他见过太多了,如果没有确切的证据,翻案的概率非常之低。
谢洪运的人来请他时,如果不是看在谢洪运的面子上,加上谢老板给得实在太多,要不然郑律师根本不想接下这个必输的案件。
毕竟,在八十年代,刑侦技术非常落后,几乎没有可能通过检验学和痕迹学判定女方说谎。而且,在当时的传统观念中,哪个女人会拿自己的清白为代价去诬告别人?
如果真的如黑皮所说,不到一分钟便有人冲上来,那这个人极有可能便是案发现场的直接目击证人,他极有可能见到了案件的全过程!
这个男人,会不会是揭发案件真相的关键?
黑皮重重地点了点头:“是,我敢肯定不到一分钟!甚至三十秒都没有!”
“而且他
是从我的后面冲上来的,还在我的腿上狠狠地踢了一脚,到现在我腿上都是青的呢!”
黑皮委屈地瘪瘪嘴,继续说道:“但是,他为啥一上来就口口声声地骂我臭流氓呢?”
“离得那么近,应该看得见才是啊!”
郑律师紧皱着眉头,黑皮的委屈,也是他的疑问。
这个男人是谁?他和江如樱之间,是否也存在着某种预谋或者默契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