齐州这地方並不是什么重点军事区域,也不是他准备发展的重点城市,甚至本地的地主豪强相对也並不算太大,太恶,没有必要做得太过,將范仲淹的那些改革之法落实下来就已经足够了。
那些地主只要不反抗,王小仙也不是什么杀人魔王,不会领著禁军去屠戮他们满门的,就算是有些地主作恶的事情也只会用法律的武器对准犯罪的本人。
而这些,也確確实实是对於此时的齐州百姓而言,最好的青天大老爷了。
就这样,在结束了一天工作的王小仙带著些许的疲惫回到了驛站,打算好好地洗个澡,休息休息。
是的他还是住在驛站的,目前他虽然霸占了府衙,但也仅是局限於办公的前衙而已,並没有直接搬去后衙去住。
儘管后衙的人也大多都已经被童贯给控制了,並且直接对其中的一些人进行了严刑拷打。
只是在驛站门口的时候,却是情不自禁地愣了一下:“白姑娘?你怎么在这儿?你没回家么?”
这人正是昨晚上王小仙还有点想入非非的白玉莲,正在这驛站门口徘徊。
一问才知道,这女人居然已经在驛站的门口等了大半天了。
也多亏了这是驛站门口,而且所有人都知道王小仙来了,不然的话实话实说,就冲这白玉莲的姿色,在大街上待大半天,惹来登徒子的概率还真是挺高的。
【见了鬼了,她爸妈都是地地道道的农夫农妇,连地主都不算,怎么生出这种妖孽来的?】
“奴家见过江寧公。”
“白小姐找我有事?”
刚说完,却见这白玉莲突然哇得一下就哭了出来,那叫一个梨带雨,我见犹怜,而后又柔柔弱弱的在王小仙的面前一跪,因为身上仍然还穿著做陪酒女的衣服,以至於王小仙又忍不住瞟到了一眼。
连忙將人搀扶起来,只觉得这女人身上的香粉味道极其的浓郁特別,隱隱的觉得好像是哪里有点奇怪,但也没有在意。
“白姑娘快起来,这是作甚?莫非是遇到了什么难处么?有难处你跟我说,本宪一定替你做主。”
白玉莲这才楚楚可怜地道:“非是难处,实在是如今已无处可去,这才—才想要求大人慈悲怜悯,给奴家一条生路。”
“啊?什么情况,你怎么会处可去呢?你母呢?”
“呜呜,我,我父母他们,他们也不要我了,我,我毕竟在丽水楼陪过酒,本想將我嫁给同村的財主续弦为妻,如今已是万不可能,便只想,只想將我—呜呜呜,他们还是想再將我卖回给丽水楼去。“
“哦?竟然,是这样?”
差不多能明白这个意思,女人么,既然已经都卖过了,那就算是风尘女了,再想要求一个明媒正娶便不容易了,若说是嫁给普通的乡汉。
老实说,谁生了这么个如似玉的女儿也不会甘心嫁给普通人的,而且客观来说赖汉娶枝这种事虽然也確实是常有,但这对赖汉来说恐怕也绝不是什么好事。
这么漂亮的媳妇娶回家,普通人绝对是镇不住的。
想来,这女人在丽水楼陪酒的时候很有可能也是销冠之类的,那大掌柜再找回来,打算再买一次,自然就很正常。
上一次买卖是从官府手里买卖的,是强行顶帐,而这一次,那就很有可能是钱货两讫了,这样的话即使是王小仙,按照他们认为的常理来说,也绝没有理由再阻止这件事了。
毕竟按大宋律法,陪酒是合法的,陪睡才是不合法的,陪酒女是一项正经工作,这玩意,即使是现代社会,撞球助教这种工作也是堂而皇之可以正经招聘的。
她们跟酒楼签的也是短契,一般也就签五年左右,类似於现代的用工合同,不是卖身契,顶多是提前预支了一部分工资,客观来说王小仙想管也真不太好管。
不过很显然,这女人自己是不太想回到明水楼继续陪酒的。
“这——我要如何帮你呢?”
见王小仙面露几分为难神色,白玉莲立刻道:“奴家知道此生已入红尘,也不復有清白之躯,此生註定,是只能给人为奴为妾的了,只是奴家也实在是不愿再回去卖笑卖酒,若是—若是官人不弃,奴家愿卖与官人,官人若是看得上奴家蒲柳之姿,收奴家做个奴婢,就算是救了奴家了。”
“啊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