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为什么没找到钢笔?
朱离努力回忆了下钢笔的去处,总算在混沌中想起了其他的部分——她看到自己把钢笔塞进一个绿色的书包里了。
她记得那个书包,她也知道书包的主人是谁。
后来,在她回去上课时,同学告诉她偷钢笔的人找到了,正是那个绿色书包的主人,因为那位失主天天显摆,他看着不顺眼,就趁着课间操的时间偷走了钢笔,觉得没有钢笔,失主就没法炫耀,也不会再整日得意洋洋瞧不起人了。
课间操的时间。
朱离一次课间操都没漏下过,她不可能在那个时间出现在教室里。
这件事不是朱离做的,但记忆中看到的事情是真的。
为了证实记忆是否足够真实,朱离找到了那个偷走钢笔的人,将她看到的细节与这个人核对了下。
“你先看了看教室外面有没有人,然后拉开了椅子。”
“这关你什么事?你有病吧?抢什么功劳?”
对方似乎认定自己的偷窃行为是惩奸除恶,而朱离替罪的行为是在抢功劳。
看来老师的教育与那张名片一样,没有起到什么作用。
朱离没理他,继续描述记忆里的东西:“你掏笔袋的时候带出来了语文作业本,它掉在地上把你吓了一跳。”
“……”对方收起了不悦的神色,“你都看到了?”
“你把它塞回包里的时候塞倒了。”
“……塞倒了?我不记得了。”
“他包里装着的水壶是什么颜色的?”
“白的吧,他的水壶不是白的吗?”
他的水壶是白的,但它不在包里,在桌子上。
有人说人是由记忆组成的,人的过去就像一片土壤,人会在其中挖出很多个洞,这些被挖走的部分就是记忆,这一个个的洞看似孤立,实则彼此相连构成人的脉络。而即使是同一片土壤,每个挖走的部分也不一样,这让人成为独一无二的存在。
换句话说,同一件事,记忆是因人而异的。
偷走钢笔的人不记得水壶的位置,但朱离记得,这说明朱离得到的不是他的记忆。
是朱离自己的记忆。
朱离也是当事人。
“你那会儿藏哪里了?我怎么没看见你?”
是啊,自己当时到底在哪里?
朱离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很简单,这种视角的答案只有一个。
她就在对方的身体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