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句话:我,埃尔勒,将学习所有青春校园美剧主角那样,为您奉上我的阿卡姆保安巡逻日记。
——
Day1
写日记的第一句话应该是什么?哦,对。
亲爱的日记,你好。
今天是本人,埃尔·勒,正式成为阿卡姆保安的第一天。
从投简历到进面试再到成功入职领取制服,我只花了一小时二十三分钟!这放在任何一个不是哥谭的地方,我的入职速度都足以让我写出一篇博得百万浏览量的《我是如何快速得到Offer的》的成功学帖子,然后从此走上YouTuber或者blogger的带货之路。
但是,这是在哥谭。
而且是阿卡姆。
所以毫无参考价值啦。
他们似乎很缺人手。我刚签完字就被面试官推着去上班了,甚至没给我休息和看合同的时间。
然后我发现,阿卡姆的保安除了值班和巡逻外,好像还兼顾整个疯人院各种大小事宜。
包括但不限于给重刑犯送饭,安排轻刑罚的犯人在食堂排队打餐,组织犯人在院里慢跑和做有氧运动,甚至还包括给犯人们送他们订阅的报纸和杂志漫画……?
呃,他们好像过得还不错?
入职之后,我领到的装备包括:一根看起来还没哈莉的棒球棍结实的橡胶警棍、一件散发着淡淡消毒水和霉味(或者是别的什么味?此刻我希望只是霉味)的保安制服,还有一个据说能召唤哥谭守护者蝙蝠侠的紧急求助器。
最后一个好像还挺实用的。
但我亲爱的同事杰斯告诉我,不要随便使用求助器,因为按下它的后果可能是被蝙蝠侠拯救,也可能是被阿卡姆疯人院扣工资——因为“非必要勿打扰”。
嗯?
那么请问“必要”和“非必要”的界限在哪里?
我虚心请教杰斯。杰斯说也许是看你还有没有按下求助器的力气——如果有,那最好就别按了,不然扣钱。
???
阿卡姆对职工的人文关怀是不是有点太差了!
院里安排杰斯第一天带我熟悉工作,因为杰斯习惯了这里的一切,是老员工。他在疯人院里工作了一年零三个月——是的,在阿卡姆,只要超过一年工作经历,都会被尊称为老员工,因为可敬的生存率和坚韧性。
杰斯高高瘦瘦,金发看上去总是灰扑扑的,两只眼睛随时警惕地打量四周。和他待了两小时后,我终于明白他为什么能一直在这里平安地待下去。
因为他一路上根本就是在装聋作哑什么都不做!!!
走过犯人房间时,杰斯只会盯着最前面的路,一点都不朝四周分神,也假装听不见周遭大大小小的怪笑声和挑衅。他让我也别说话别回答别做任何反应,否则就会面临永无止境的混乱与挑唆。
可是!我很难不被周边的人影响,忍不住去看他们到底在做什么,还控制不住地和他们聊起来。
杰斯看着我的眼神宛如看刚才路过的贝恩。他摇摇头,严肃深沉地说我不适合在这里上班。
——但适合在这里生活。
?
我不理解他的意思。但我觉得他是个好玩的家伙。可能他生怕撞见什么符合阿卡姆特色的场面,所以总喜欢在遇到突发情况时闭眼尖叫。
我: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