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见绮无法解释这一瞬涌起的情绪是什么,略显焦躁地皱了皱眉。
在因为秦之朗的死亡难过吗?
怎么可能,她又不喜欢他。
要是喜欢,当年她也不可能主动提分手了。
她很快忽略掉这种复杂的情绪,随意抓起一把挂面扔进沸腾的水里,看着笔直的面条渐渐塌软下去。
最后果不其然,煮多了,整整两大碗,一份放在自己的面前,另一份放在了秦之朗的面前。
秦之朗盯着这份闻起来气味就不太好的人类食物,神色复杂。
苏见绮正想劝他尝尝,一看见他根根锋利的白骨,立即就闭了嘴。
——都可以想象他一口面条吃进嘴里,穿过肋骨,最后掉在骨盆上的画面。
也就是这一想象,她才意识到,秦之朗是没有穿衣服的,只是缺少了皮肤和筋络包裹住骨头。
不过他本人好像并没有注意到。
苏见绮不会对一具“赤裸”的骷髅产生什么想法。
好不容易拥有现在的平和,她聪明的选择了不说。
苏见绮不会做饭,不是因为她能力不行,而是她对自己的口腹之欲没有那么多追求。
可能小时候吃过不少扔在地上的脏东西,对她来说,食物只是维持生命的必需品,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意义。
她可以不加盐吃完白水煮的面条,只需要保证自己不饿死。
但生前的秦之朗不行。
他是一个追求生活质量的人,经常会动手研究各种各样的菜谱。
慢慢的,苏见绮的口味就被他养刁了。
自己做的面条实在难以下咽,为了保证自己别饿死或者身体饿出问题,苏见绮还是硬着头皮吃光了。
这时候,秦之朗阴冷清冽的嗓音响起来:“你为什么想要追查凶手?”
从某种意义上说,这个案子完全与她无关,她却利用三年编织出了一张猎网,非有一定的耐心和决心是做不到的。
苏见绮眨了眨眼睛,他今天这是怎么了,这么多话。
是听见何雯雯的事情有了某种受害者的触动吗?
不过对一个人好奇就是拉近距离的开始,她不打算放过这个好机会。
仔细想了想这个问题,答案很简单——单纯是为了刺激,觉得好玩,觉得这样日子才不会无聊。
苏见绮早就知道自己不太正常,别人追求的安定生活她会觉得无趣,很长一段时间,她都觉得自己是一副没有活着的行尸走肉,漠然地看着这个世界。
所以她恋痛,喜欢用尖锐的东西穿过皮肉,喜欢看血珠从皮肤里渗出。
只有那一刻,她才会确信自己在活着。
现在去看,仍能发现她的耳朵、舌头和肚脐都分布着孔洞,耳朵有九个,舌头两个,肚脐两个。
曾经有一次她差点去做了蛇舌,可惜实在不符合她的审美。
后来嫌弃这些小饰品碍事,她就没再戴了,但这些洞都留下来了。
记得有一次和秦之朗在床上缠绵,他第一次发现她耳朵上的孔洞,愣了一下。
苏见绮枕在他结实匀称的胸膛上,懒洋洋地解释了一遍,不用去看,就能知道她这位斯文乖巧的男友有多么震惊。
那天,秦之朗抱了她很久,一直在亲吻这些皮肤破损的痕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