宝蓝色燕尾服的青年躬身,款款谢幕。
朝笙自觉时间差不多了,打算离去,叶青淇却连演出服都没换,就下来找她们。
“演得一如既往的好。”朝笙夸得诚心实意。
“你呢?”叶青淇含笑,“可还记得那些台词?”
朝笙当然不记得。
如果不是原剧情里,这两个人引诱了“她”吸鸦片,她其实是懒得过来的。
但她露出忧郁的神情,黛眉微蹙:“我都没有机会再上台了。”
“戏剧社的都是你先前的同学,你若是有兴趣登台,谁都不会说什么的。”叶青淇抬手,似乎是冲动地想抹平她皱起的眉头,又觉得有些唐突。
“那未免有些太麻烦你们。”朝笙说,然而眼中的向往没叫人错过。
“我该回去了。今天见到你们,我很开心。”她不待叶青淇再说些什么,如是道。
叶青淇不得不有些遗憾地欠身:“我送送你。”
杜知弦挽着朝笙的手臂,抱怨道:“这么匆忙做什么?晚上还有聚餐呢。”
“总有机会的。”朝笙说。
“也是。”杜知弦殷殷道,“可得多出来走动。”
三人一道往外走去。
周暮觉正好从银行里回来,他见天色已经暗了,干脆让司机停在了这儿,打算去里头看看朝笙是否还在。
车一停稳,便见螺青旗袍的女子站在台阶前,和人道别。
她大概心情不错,隔着这样一段距离,也能隐约望见她松快的神情。
高大俊逸的混血青年微微低头,和她说着什么。鹅黄色洋裙的年轻女子恋恋不舍地松开了她的手。
她露出笑来,眼角眉梢俱鲜活,和在家中时完全是两副模样。
其实她真的很年轻。周暮觉想,年轻到他甚至没办法完全将她视作“长辈”。
当她亭亭地站在同龄的男男女女身前,若不是发间还束着黑纱,谁能想到她已是孀居的人。
朝笙转过身去,遥遥对上了周暮觉的眼睛。
“我家中来接我了,失陪。”
和这两人耗费了大半日光阴,大抵也摸清楚了他们的底细。
如无意外,他们依然会做出剧情里的选择——朝笙不欲躲避,反而打算藉此完成任务。
她往前走去,踏在石板路上的每一步都从容优雅。
晚风轻晃着她垂在耳畔的几缕青丝,朝笙俯身,笑道:“少爷,你怎么来啦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