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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一十三章 试探(第2页)

老头在这个地方的身份,是收购皮毛的走私贩子,而胡秀儿在老头口中,是他路上买来给儿子当媳妇的奴隶。

天黑了,胡秀儿静静躺在石屋里面靠墙的石床上,听着围坐在门口火堆旁,喝酒烤肉闲话家常的老头和女人们。

老头走私贩子的身份不是伪装,他以前经常来这里收购皮毛,给出的价钱很合理,很受这里人的欢迎。

甚至老头在这个地方还有一间石屋,就是胡秀儿现在躺的这间。

老头的媳妇和孩子,都在当年宁乡城被蛮夷攻破屠城时死了。

他跟这里的一个女人是同乡,出于同情,才会大老远跑来收购她们的皮毛。

别的走私贩子,都嫌她们这里货少,不愿意来,偶尔过来,也会把价钱压的很低。

女人们自己带着皮毛去宁乡城,或者去蛮夷的集市上卖,都有被抓的风险,所以她们都很感激老头,对他很是亲近。

老头说他要去别的地方多收一点皮毛,带着胡秀儿不方便,想把胡秀儿留在这儿几天。

女人们忙不迭答应帮他照看,胡秀儿听的眉头紧皱,老头居然要把她一个人留下,不担心她逃跑吗?

第二天一早,老头果然不见了踪影。

但胡秀儿的药没断,给她送药的变成了这群人的领头,一个叫贺雁秋的女人。

三十来岁,眉目清秀,只是脸上有两道从额头横贯到下巴的伤疤,疤痕盘虬像两条蜈蚣扒在她脸上,乍一看有些吓人。

胡秀儿观察贺雁秋的言行举止,觉得她不是个一般人。

在宁乡城这种边关小城里出生长大的女子,能有自己的名字,还不是那种俗气简单的大花二丫三妞之类。

可见她的出身挺好,家里对她也很看重,才会专门给她取个好听的名字。

她的仪态虽然比不得云雁那种宫里调教出来的规范,但也不是那种土财主暴发户家只学了个皮毛的小家子气。

胡秀儿猜测,贺雁秋可能是书香门第,或者官宦人家出身。

那她肯定识字,胡秀儿试探着用木棍在地上写下一行字:

故园东望路漫漫,双袖龙钟泪不干。

这是顾清晏教她练字时,让她临摹的诗文。

写的时候累的手腕酸疼,觉得这种酸不拉几的诗文谁稀得看,可这个时候,她第一个想到的却是这一句诗。

被掳走这么久,她一直努力开解自己,不让自己气馁,不让自己胡思乱想。

可失去了力气,又被毒哑了嗓子,前路茫茫,不知道还能不能活着回去,她也免不了有些哀伤。

当然最重要的是,试探要含蓄。

老头没有暴露她的真实身份,在不确定贺雁秋是什么样的人之前,她也不会轻易自爆。

贺雁秋她们虽然是大夏人,但是不容于家乡,选择来到蛮夷的地盘生存,显然是打算舍弃掉大夏人的身份。

对于旁人来说,顾清晏是大英雄大功臣,对她们来说可不一定。

顾清晏没有收复宁乡城之前,她们受尽苦楚,活得屈辱。

顾清晏收复了宁乡城后,她们的处境并没有好转,不得不背井离乡跑到这种地方,过这种朝不保夕的苦日子。

她们心里对顾清晏是感激,还是怨恨,胡秀儿也说不准。

但老头既然敢把她一个留下,让贺雁秋她们看管,想来还是怨恨的可能更大。

所以胡秀儿不能暴露身份,只能用老头给她编造的假身份,一个被拐卖为奴的可怜女人,去试探一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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